有这么一组小漫画,教你如何面对不良校园贷!

近一个时期以来,大学生涉及不良校园贷后所引发的各类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银监会、团中央、教育部等多个国家部委均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不良校园贷的继续蔓延。

不良校园贷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有哪些危害?遇上了我们要怎么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漫极客动漫创意工作室设计制作的这几组小漫画吧!


不良校园贷都有哪些招数?
决定借校园贷之前请先想想,你真的有能力偿还吗,偿还不了的后果你想过吗,你,敢让父母知道吗?——永远不要去做那些你不敢让父母知道的事情

 

 

 

借了校园贷会怎样?

从借款几千块变成负债几十万。你,真的了解过不良校园贷后面的事情吗?你,真的能承受吗?

 

 

陷入不良校园贷该怎么办

如果你现在也因陷入了不良校园贷的泥潭而手足无措,不管他们如何巧舌如簧,如何忽悠你,请牢牢记住下面这几句话:

 

 

 防范于未“借”,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心向明月,奈何贷往头上栽”,我们怎么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不良校园贷呢?

 

 

 

法律小贴士:

Q:提前扣除“利息”、“手续费”后如何认定本金?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Q:高利贷及变相高利贷如何偿还?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违法吗?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Q:裸贷追债、暴力催贷、恐吓骚扰违反了哪些法律?

A:《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一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第7条亦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的应为无效,而裸条是以裸照作为抵押物,这明显违背了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外,这些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传播淫秽物品、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

 

青年朋友

千万别碰不良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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